加拿大有位男律師,在處理客戶的婚姻訴訟時,竟然使用各種手段,要客戶與自己的老婆發生性關係。(圖/擷取自網路)

加拿大有位男律師,在處理客戶的婚姻訴訟時,竟然使用各種手段,要客戶與自己的老婆發生性關係,並且還拿出老婆一堆裸照引誘對方。最後顧客收下照片卻沒答應律師的要求,之後還反控律師精神騷擾。 

溫尼伯格民事法律師金恩(Jack King),在2003年時,心中忽然有一個想法,想要當時的男客戶查普曼(Alexander Chapman),跟自己的老婆道格拉絲(Lori Douglas)發生性關係,因為他覺得這種黑白跨種族的性交很刺激。 


金恩之後就力勸查普曼,並且贈予他道格拉絲的性感裸體照片。那時的照片,剛好就是道格拉絲出任法官的頭兩年,她自己私下拍攝的。之後在金恩的堅持下,查普曼與道格拉絲見面,但彼此沒有發生性關係。金恩日後又拿出2萬5000元美元,要查普曼銷毀那些裸照。 

事隔7年,道格拉絲的裸照被老公金恩貼在色情網站上流傳,害她的工作不保。查普曼還以7年來備受精神困擾為由,要告這夫妻倆,要求索賠6700萬美元精神損害費。 

道格拉絲目前是曼尼托巴省法院(Manitoba Court of Queen's Bench)家事法庭副首席法官,如今她的裸照被貼在色情網站上,引發是否有資格繼續擔任法官職位爭議。 

這件事曝光後,震動了加拿大自律甚嚴的司法界和社會輿論。不過也有民眾指出,這事情一點都不奇怪,加拿大殺人犯可以當司令官,皇家騎警可以醉酒駕車,拍裸照的女人自然可以當法官了。 

但某些法律專家認為,這類照片的出現,意味著道格拉絲不能再繼續擔任法官,因為法官不應有醜聞纏身,否則無法有效履行司法職責,也和法官的權威形象不一致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夢靖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