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警麻煩? 生理假難啟齒 遭誤會


屏縣外勤女警年年增加,每月遇生理期找碴,不得不向男所長請假,反被譏諷「麻煩」,女警感到不舒服,男所長指女警請病假,並未說明是生理期,因臨時病假影響勤務排調,頗感困擾,副局長李煌山盼男官警體諒包容,強調生理假是女官警的權益,毋需害羞。

長官︰生理假是權益

副 局長李煌山日前參加一場女警座談會時,有外勤女警反映請生理假時,曾有男所長說出「麻煩」等不當言詞,局長朱正倫獲知十分重視,指示了解事情原委,才知原 來女警不好意思請生理假,臨時改請病假,男所長不知是「生理假」,因值班表早已排定,必須更改、重排或調班,隨口一句「麻煩」,應指更改麻煩而非女警麻 煩,應非惡意。

不過,人事主任李宗翰不諱言,五年前增加警察特考管道後,女警人數年年增加,警政署規定新進女警必須派外勤服務,因此,隨處可見女警和男警一樣,餐風露宿、日曬雨淋服勤,統計屏縣女官警人數比例,九十六年時的百分之一點三,增為目前的百分之二點五四,人數激增一倍,警政署規定,女警每月可請一天生理假,可不列入病假中。

但 女警常痛在生理口難開,不好意思開口向男官警請「生理假」,犧牲權益改請病假,統計今年僅十二位女官警請生理假,且一整年只請一天,放棄還有十一天的權 益,女警也透露生理期來前,會先算好日子排輪休,一旦來匆匆不準時,只好靠止痛藥,非到必要才請假,因不好意思啟齒,大多請病假而非生理假。

督察長張仁勇表示,員警一年若請病假超過十四天,會影響年終考績無法列甲等,他提醒女警注意自身權益,因為「生理假」不列入病假十四天內,而且一年可以有十二天,男警也應體諒女警辛勞,督察與人事單位也會加強宣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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