換金A火耗 6女起訴

金緻品公司派駐在台中市家樂福量販店門市6名女員工,涉嫌利用該公司「舊金換新金」活動期間,折算客戶「火耗成數」時暗槓差價約5%,2年間6人侵占約132萬餘元,檢方依侵占罪起訴6人。

起訴書指出,被告吳奕宸、張相卿、陳淑梅、黃?娟、劉素華與朱純慧,從91年間起至93年11月間止,陸續受僱於「金緻品公司」,派駐在台中市家樂福大墩店門市,該公司不定期辦理「舊金換新金」業務。

向公司低報成數吃差價

被告等人負責為上門的客戶估算舊金之「火耗成數」,而舊金繳回金緻品公司時,低報火耗成數,每件約5%之差額,從中暗槓這些差額每月朋分,案經金緻品高雄總公司發現報警偵辦。

檢方調查時被告等人均坦承犯行,經清查吳奕宸只分到3千元,其餘則分到19萬至35萬元不等,總計侵占公司132萬9841元,檢方依侵占罪嫌起訴。

據台中縣黃金珠寶公會指出,一般「火耗成數」的計算,有一定的行情,都是1錢黃金約5厘(約5%),但各銀樓與消費者間熟識度不同也會有些許差異,另百貨公司售出之飾金,火耗成數也會較高,還是貨比三家,才會得到較公平的價格。

據該公會指出,「火耗成數」的計算,就像舊物回收一樣,全憑回收者之判斷,所以各銀樓也會有些許不同,但大致上還是有行情,以9999黃金計算約是5%,如一錢就是5厘,1兩黃金約3到5分,各銀樓會有少許差異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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