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縣某私立高中郭姓理化老師,上課時不但開黃腔、描述春夢,甚至會蹲下來窺視女學生裙底,甚至告訴女學生「講黃色笑話可以加分」,學校認定構成性騷擾,予以解聘,郭不服打行政訴訟,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校方解聘有理,15日判他敗訴;全案可上訴。

判決指出,該名郭姓老師未婚,89年到學校任教。女學生指控,他愛講黃色笑話,還鼓勵同學一起講,甚至提及他夢到和女學生、女老師親密的春夢,並誇耀性能力很強,讓女學生有被騷擾的感覺。

此外上課時,郭姓教師會盯著女學生的胸部、腿部猛看,並突然蹲下來看女學生的裙底;還有女學生反映,老師曾在她們換體育服時突然出現,並曾經摟女學生的腰、肩等部位。

郭否認性騷擾,辯稱他說的是「笑話」,未講到性器官或猥褻字眼,也沒有超出國中健康教育的內容,他也未窺視女生的裙底,認為校方違法對他做出不續聘決定。不過,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,依該校性別平等委員會的調查結果,郭性騷擾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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